第四十六章 辰時(一)
晨曦豔豔,拂照滿城。
陳家別墅裏下人已經早早起來忙碌了。
陳夫人拿着剪刀剪了三枝紫薇花,花香淡雅,開得正豔,紫紅色的花瓣上還沾了些露珠,更顯花的嬌嫩。
下人這時已經把客廳茶幾水瓶的水換好了,陳夫人把花插進花瓶裏,稍稍修整,就變得簡約好看又新鮮。
陳知理從樓上下來,笑說:“真好看。”
陳夫人笑笑,給他理着領子問:“中午喊小龍回來喫飯吧,最好把他的女朋友也帶上。”
龍耀林是沒有女友的,陳知理覺得不對勁,問:“哪個小龍?”
陳夫人瞪了他一眼,“我只有一個小龍,你還有別的小龍麼?”
“沒有,瞎想。”陳知理試探着問,“小老闆?”
“對呀,你是警察,他做偵探,蠻好的,自在。”
陳知理不解,“爲什麼……爲什麼你對他十分有好感?”
陳夫人笑了起來,“你這做爸爸的問的是什麼奇怪的話。”
“他不是小龍。”這是殘酷但又必須讓她面對的事。
陳夫人卻沒有發瘋,只是淡淡說:“他是。”
“他不是。”
“他是呀。”
陳知理詫異,每次她認錯人,只要他重複兩次“不是”,她都會醒過來,可這次她竟然接連否定。他心裏既喜又悲,喜的是她似乎恢復了自己的意識,悲的是她好像並沒有完全恢復。
他的心情無比複雜。
“記得呀,讓小龍帶女朋友回家喫飯。”
陳知理退步了,“好。”
他昨晚想的很清楚,假如宋正義真的能讓他的妻子一直高高興興的,他認他做乾兒子也無妨。
只要他扮演好“小龍”的角色,他以後甚至可以把所有的財產都給他,爲他的官途鋪路,讓他結交上層人物。
成爲人上人。
他的兒子已經沒了,的確該物色一個人給他們養老送終。
宋正義的底細應該乾淨,長得也俊秀,談吐也能帶的出去。
最主要的是,妻子認他。
陳知理再一次重新審視這個問題,對宋正義的好感猛增,已暗自規劃起他們一家的往後餘生。
心情着實不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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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正義一早起來開了門,沒有看見滿琳琅,卻看見了顧影影。
她背光而立,笑顏完全在陰影下,讓他一瞬看不清,笑盈盈的模樣讓他的頭又開始疼了。
“早安,宋老闆。”
“早,顧小姐。”
“給你。”顧影影把抱了很久的飯盒塞他手裏,“有湯,有面,湯是熬了兩個小時的,面是廚子現做的,喫的時候把湯加上。”
她又喋喋說道:“我不知道你愛不愛喫蔥花和青菜,我就放到另一層了。我就不愛喫,我喜歡喫肉。”
很快她就發現他沒接飯盒,重量還在自己手上。
她一頓,抬頭看他,眼裏一閃而過的難過,可很快她就自愈了,瞭然說:“你還不喜歡我,所以不想接受我的好。我知道了,我不難爲你。”
宋正義說:“琳琅沒有跟你說清楚?”
“我不知道你說的‘說清楚’是什麼意思,但我明白你。”
顧影影直接收起了飯盒,卻一甩手,直截了當地扔到了地上,湯湯水水面面撒了一地,她欣然說:“我下次再來。”
“……”就這麼果斷地扔了??
宋正義看着高高興興離開的她,已然鬧不懂她到底在想什麼。
處處透着詭異。
他甚至打了個冷噤。
一會巷子那頭有人腳步匆匆地跑了過來,認了認門口牌子認了認他,就說:“宋老闆,我是陳家的傭人,老爺請您中午去用飯。”
不等他拒絕,傭人就走了,壓根就是來傳話不是來詢問的。
起了個大早的宋正義起牀兩個暴擊,不禁仰天長嘆,身不由己具象化了。
還沒等他進去,聽見有人哼着小曲往這來了。
他乾脆倚在門上看着悠然走來的人,不進去不調侃。
滿琳琅走到他面前抬起傘,“喲,宋老闆起的真早,捉蟲喫呀?”
“你也很早,從山上下來捉了一路的蟲吧?”
滿琳琅咯咯笑着,“我和秦媽媽搬到城裏住了,離你這不遠,好大一座宅子,有點空,宋老闆要不要搬過來?”
宋正義轉身就進裏面,“我去拿衣服。”
滿琳琅知道他在逗自己,收了傘跟進去說:“找到張大寶了。”
前面的人猛地停了下來,滿琳琅一腦袋紮在他的後背上。
她退了一步,捋捋自己的劉海。
“在哪裏?”
“找他也確實是費了點功夫。但是我想一個人要悄無聲息的在城裏活下去,想要掩人耳目是不可能的。所以我從他認識的人下手,他無父無母的也沒親戚,朋友也只有衙門的,就想起了仵作。後來一查,他果然在仵作那裏。”
宋正義緩了一會才問:“仵作家裏不大,一個大活人住了那麼久,爲什麼我會沒有一點風聲?”
“他好像並沒有怎麼住,只是偶爾去一趟,大多時候都在外面。”滿琳琅說,“我想他大部分時候,可能是在追蹤饕餮吧。”
“他現在在哪?”
滿琳琅看着他問,“你真的要見他嗎?你現在的身份已經不是宋三寶了。”
這個問題宋正義完全忽視了,事情變得沉重起來。他頓了頓,忽然見滿琳琅一笑,像冰雪化了一池春水,明媚清冽,“你現在是宋三寶的私生子,宋正義!”
“……”
該說不說,她真是個機靈鬼。
滿琳琅說:“去吧,這會他應該矇頭蒙面地在乞丐街那探聽風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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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信封投遞進信箱之後,那砸在其它信件之上的沉悶聲響就響了那麼一下子,可孫明玉大爲滿足。
終於投出了第二次稿件,希望這次《城中報》也會青睞他們的稿子。
《歌女與花旦》,舊時代的人直面新時代的衝擊,新時代的人汲取舊時代的精髓,就像死去的清廷和如今的民國。
她希望看報的人能隱晦地看懂這篇稿子。
能潛移默化地影響到一個陌生人,她就覺得值得了。
孫明玉從昨天跟同學商討稿子開始就很激動,一直到現在心也沒平復下來。
現在把信投出去,她更加充滿了希望。
只有一件事不太高興。
自從那天在酒店跟她爸爭吵後,她爸就把她的零用錢停了。
下人來學校只帶了一箱衣服和一句話“認錯,給錢”。
孫明玉覺得自己沒錯,但以她爸的性格,她不認錯他是絕對不會原諒自己。
所以啊,錢哪裏是糞土呢,它那麼有用,怎麼可能是糞土呢。
孫明玉不由嘆氣。
迫切地想畢業自己去找工作了,工資應該不高,可是起碼能養活自己。
現在她還有課要上,雖然課程不多,但零星摻着上,費時間,哪有這麼好的工作會需要她這種散工。
去碼頭扛包她也扛不動呀。
難道要跟有錢的朋友們借錢?
可這還有兩年時間,靠朋友養那她的臉皮是有多厚。
孫明玉不得不面對金錢這種如此現實的問題。
實在不行她也是可以爲了錢去跟她爸低頭的??韓信可受胯下之辱,勾踐可以臥薪嚐膽,她忍忍也是可以的。
面子沒那麼重要,命比較重要,她又不是死犟死犟的驢。
想通後她就去找宋正義,她去不了山上,梨香園也正收拾東西要全國跑,她想要集合應該是在宋正義那。
可到了那門關着,問了鄰居,說他一早就和一個穿洋裙的漂亮女孩出門了。
那肯定是跟琳琅。
他們去哪了?
孫明玉只能去警局。
這還沒走出巷子,就見了她要找的人。
她扒拉扒拉着輪椅擋住那騎車的人,“老林!”
“……”龍耀林剎車停下,“找宋老闆?”
“對呀,他不在,和琳琅出門了。”
“哪都不在……”龍耀林說,“局長約了他喫午飯,但現在太陽高照了他也沒過去,讓警局的人都出來找,跑哪去了……”
孫明玉說:“我也不知道他們還有什麼地方可以去,這城裏這麼大,難找。局長什麼事,這麼急?”
“回頭我們問問宋老闆,但現在得先找到他。”龍耀林這纔想起來,“昨天一天沒見你。”
孫明玉笑笑:“我去學校找了個文採好的同學寫稿子去了,早上剛投到報社那,這會有空了。”
“歌女跟花旦那個?”
“對呀。”
龍耀林看着熙熙攘攘的街道,孫明玉兩手要用在輪子上,根本撐不了傘,火辣辣的太陽就照在她的臉上,這會都紅了臉,眼睛都被射得睜不開了。
“我載你,一起去找宋老闆。”
“好呀,我無聊得很,帶我去走走。可我輪椅怎麼辦?”
“放宋老闆門口,我掛個警哨,沒人敢拿。”他想起上回自行車被偷的事,不確定起來,慎重補充,“??應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