眼鏡說話了:“你就是文丁吧?”
“是。”
“那些文物是你的?
“是。”
“買的?”
“是。”我明白搞刑偵的都很厲害,說話要越少越好,不然多說幾句就可能被人找到點可疑點。
“買了多久了?”
“一個多月。”
“所有文物一起買的嗎?”
“不是。”
“哦?”
他不多問,我不多說,就這麼盯着他。
“哪個先買?”
“記不得了。”
對方把提包打開,拿出幾張紙來,看了看,問:“青銅劍買了多久了?”
“不記得了。”
“奔馬呢?買了多久了?”
“一年多。”
看樣子,這樣問我問不出個什麼結果,兩個警察蓬頭低聲說了幾句話,回頭正準備再問我,我提前說話了:“你們這是審訊我吧?”
“哦,不,我們就瞭解一下情況。”
我覺得我不能跟他們說太多,我得做出發脾氣的樣子來,先入爲主,擾亂對方的陣局,於是一臉怒氣地說:“我很氣憤!我的東西掉了,你們追回來了,不僅不還給我,還把我當犯人審!我計劃不再回答你們任何問題,那些東西你們要還便還,不還就算了,我沒心思陪你們玩了!”
我的話讓對方三人喫了一驚,都愣住了。
未等對方說話,我接着說:“我是探賓館老闆,我的賓館還是市青年文明標兵單位,我個人也是慈善大使。我愛文物古玩,就買了幾個古董,你們對我的態度我無法接受,你們要把我怎麼着就怎麼着吧,我不再回答你們任何問題,要問,叫你們局長老李來問。”說完,我掏出煙,自顧自點燃,不再說話。我在腦子裏想,既然你幾個一點不給我面子,我也嘗試一下以人壓人的方式,雖然這方式有點下三賴,但用用也無妨,反正市局的頭頭我認識,還送過一匹奔馬給他,不至於因爲這麼點買文物的事情他也不給我面子,或者放棄跟我的感情。
我噼裏啪啦一通說完,對方幾個人更是愣住了,不知道該說什麼好,僵局維持了足有一分鐘,戴眼鏡的說:“呵呵,文總,我們知道你是探古賓館老總,其實我們也沒說什麼啊,只是請你配合我們調查一下這個案件的細節而已,你也不要生氣,這是我們的工作,我們怎麼會爲難你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