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40:徵途(16)
無論是秦天,還是中州的人族,腳下的路,還很長,他們纔剛剛起步。未來的路,更加艱險,除了隨時可能出現的魔族,樓蘭地宮暗藏的危機,一樣危機四伏。
稍有不慎,便會墮入萬劫不復之地。
一共兩百零七人,毫無意外,全部跟着秦天,一塊深入死亡沙漠。
不管情願不情願,他們沒的選擇。魔族精銳可都還健在呢!誰知道他們藏在什麼地方?想到之前那些魔族精銳的手段,這些武者便不由的心底發寒,唯有跟在秦天身邊,方纔有一絲絲的安全感。
接下來的路,必定更加危險,可是,若不跟隨秦天一塊,他們根本就無路可走。
經過一場勝戰後,人族武者的心,頭一次如此有凝聚力。
應石泉的死,鳩紫銘他們的主動出擊,讓所有武者血脈噴張,誰都不想當縮頭烏龜,被人瞧不起。
作爲一個武者,本該頂天立地。人族危若累卵,爲難當頭,這個時候不站出來,什麼時候站出來?
一味的龜縮,對他們也沒有任何好處。
心裏憋屈,念頭不通達,將來的武道,也難有作爲。
突破都別想。
林一堂的死,更是斷了他們的退路。今天不力求突破,即便僥倖離開死亡沙漠,將來還得面對更加強大的魔族,橫豎是個死。
最重要的一點,秦天回來了,感覺就像是找到了主心骨。
人心如此,武者亦然。
帶頭大哥不在,小弟都不敢動手,帶頭大哥來了,出個頭,小弟什麼事兒都幹得出來。
秦天就是他們的主心骨,更是他們的希望。
他們堅信,秦天絕對能給他們帶來一條生路,這個年輕的武者,任何困難都阻擋不了他前進的步伐。
這是一個具有傳奇色彩的武者,終有一天,只要不損落,必將站在世界之巔,俯瞰蒼生萬物。
跟在這樣的一個有大氣運加身的武者身邊,倘若自己命足夠強韌,受秦天氣運影響,將來也一定能夠隨秦天一飛沖天,成爲一方霸主。
就像凡人中的帝王,古來多難,但他們有大氣運加身,往往越是危險的時刻,越是能夠造就他們的未來。
而那些跟隨帝王的將領王公大臣,一路走來,多有損落。
能夠陪帝王走到最後,大多都成爲一方雄主,名垂千古。
這是一次難得的機會,誰都想把握住。
而接下來秦天的行爲,更是讓大家暖心。他親自動手,一一用布將屍體裹起來,收進須彌戒指當中。
除了被沙丘掩埋的,數百具屍體,秦天一具都沒有漏下。
這些人都是人中之龍,活着的時候,英姿勃發,威武不凡。死了,秦天也不能讓他們遭受暴屍之罪。
如果不是自己要重組狼羣,他們也不至於損落在這個地方。
連死人的屍體都照顧的這麼周到,難道還不會照顧好狼羣的兄弟?
忙完這些後,秦天面色凝重,鄭重其事說道:“如果我死了,煩請大家,活下來的,把我們的屍體帶回去。多謝了!”
無數人,這一刻牽動神經。他們拽着拳頭,咬着牙。那些曾經留在陣法內,眼睜睜看着應石泉自爆,看着小仙兒他們跟魔族廝殺的武者,此時更是鋼牙盡碎,恨不得魔族精銳現在就殺過來。
完了他們好跟魔族精銳玩命,以此來證明自己,並非貪生怕死之徒。
連秦天都將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,老子還怕個鳥。
秦天什麼人,他們不知道,但有一點,他們很清楚。秦天絕對是超級大世界的世家子弟,連他都不要命了。咱們這些賤民,焉能躲躲藏藏?
秦天一句話,風雲龍跟鳩紫銘兩人,不,連羅平也是一樣,熱血沸騰,恨不得現在就跟魔族精銳死拼,決戰到底。
如果僥倖能夠活下來,也不去什麼樓蘭地宮了,殺回去,去最前線的地方,去人魔兩族的戰場,死戰!
小仙兒目光閃動,莫名的也跟着一塊激動。
這纔是一個合體的領袖。
一個行爲,一句話,便牽動所有武者,讓他們的心,空前絕後的凝聚。
同時,小仙兒更加慚愧,自嘆不如。倘若秦天沒有離開,一直跟他們在一塊的話,或許,誰勝誰負還不一定。
最起碼,死傷絕對沒有這麼慘重。
秦天沒有訓話,畢竟,這些人還不算是狼羣的成員。
只可惜,屠夫跟刺客他們沒了。在秦天眼中,即便他們境界,實力,以及格鬥技能遠不如這些中州的天才們,但屠夫和刺客的價值,要比他們的珍貴的多。
在一起共事那麼多年,很多事兒,壓根就不用秦天點名,他們自己就會去做。譬如現在……秦天從須彌戒指中取出幾個精美的匣子,打開後,把九轉還魂丹讓風雲龍發下去。
一人一粒。
對於他們而言,九轉還魂丹的用處並不大,但秦天親手煉製的九轉還魂丹,藥效要強勁的多。
關鍵時候,最起碼可以修復外傷,止血救命。
之後,秦天從人羣中挑選出幾個精明的武者,讓他們組成一個偵察隊,先一步出發,在前方搜尋樓蘭地宮的入口,同時,防備魔族,以免被偷襲的情況再度發生。
偵察隊,由羅平鳩紫銘帶隊,一共十來個人,多了容易暴露。
有羅平跟鳩紫銘在,即便發生意外,他們也能抗住一會兒,之後,大部隊會立馬過來支援。
小仙兒跟風雲龍兩人居中調遣,如此安排,魔族精銳想要一舉將他們拿下,根本就沒可能。
秦天則負責最關鍵的一環。“我來殿後。”
“什,什麼?”
“不行,你這樣太危險了。”小仙兒一口否決。
魔族精銳退去的方向,就在他們身後。一旦他們追上來,秦天將獨自一人面對近百個魔族精銳。
“仙兒說的沒錯,你這樣太冒險了,要不,我跟你一塊殿後?”鳩紫銘也不贊成秦天一個人留下來。
這樣做,跟送死有什麼區別?
所有的人都可以死,但秦天絕對不能。
他是青雲尊者認定的,人族最後的希望。
青雲尊者一直寄望着,有一天,秦天能夠成長起來,羽翼豐滿,成爲封魔天尊那樣的人物。
帶領人族億萬武者,將魔族驅趕出境。
“要不這樣,你跟仙兒一塊,居中調度。我留下來。”風雲龍一直稱秦天變態變態,這兩個字並非貶義詞,而是風雲龍太過欽佩秦天,再加上他又是粗線條,不知道該以何形容詞來形容秦天的存在,故意一直稱他爲變態,妖孽。
“是啊!天哥,你這樣做太危險了,要不,我們一塊留下來吧?”
“對,我們一塊留下來,媽的!魔族那幫孫子要是再敢過來,咱們就跟他們拼了。老子剛剛還想自爆,帶他一塊下地獄呢!”
“叫他們來,老子弄不死他,草!有天哥在,怕個屁。這樣,天哥,你們都走,我殿後,魔族要是來了,我就自爆,這樣也可以藉此機會通知你們。”
所有人,羣起激昂,爭先恐後留下來,想要替秦天去死。
一旁的羅平,眼眶噙滿淚花兒,心道:“青雲前輩,師尊,你們看到了嘛?人族有望,人族有望啊!”
只要秦天不死,魔族就休想佔領中州。“還是小僧留下吧!你們不要跟小僧搶了,我想去見師尊和佛祖。”
若是他們知道秦天留下來殿後,並非‘殿後’那麼簡單的話,恐怕更不可能答應。
殿後只是一個幌子。
樓蘭地宮到底是個怎樣的存在,他們無從得知,就連青雲尊者他們也從未來過。裏邊有何危險,秦天他們也無法清楚,但作爲中州十大禁地之首,想來是不簡單。
還剩下七八十個魔族精銳,總得想辦法解決掉。
秦天可不想他們進入樓蘭地宮,遭遇危險後,他們突然出現。從而導致人族僅存的這些天才們,陷入前有狼後有虎的境地。
說是殿後,其實,秦天是準備留下來,尋找機會,把魔族精銳,一一剷除,全部殺了。
如此,他們方能安心探索樓蘭地宮,尋找機緣。
魔族精銳不是喜歡玩偷襲嘛!
秦天可是這方面的鼻祖級人物,除了他,這些人中,沒有人更合適留下來了。
秦天板着臉,現場立馬安靜下來。一雙眼,掠過在場的每一個武者,當秦天的目光定格在誰身上時,後者便如同接受檢閱的隊伍,挺胸抬頭,站的筆直。
兵,需要一個魂,才能稱之爲兵。
現今社會,絕大多數的兵,只不過是麻木不仁的工具。一個人沒有靈魂,就跟行屍走肉有何區別?一個隊伍沒有靈魂,也不過是一羣酒囊飯袋。
秦天就是他們的魂。
“現在,我要重組狼羣,想加入狼羣的兄弟挺好了。”
“狼羣,有兩個道義,我要說清楚。”說話時,秦天腦海回想起過去第一次建立狼羣時的一幕幕。
那個時候,秦天已經是一個非常了得的僱傭軍。但在很多方面,還有所不足。
他之所以要建立狼羣,主要還是因爲國際上所有的僱傭軍,不講道義。
只要給錢,殺誰他們都幹。
秦天難以苟同。
建立狼羣之前,秦天是加入別的傭兵團隊。有一次,他們接到一個任務,特別輕鬆,而且價錢不錯。
當時,團隊中的人,都高興的手舞足蹈了。但秦天卻是心事重重,很不高興。
他們要謀殺的目標,是一個美籍牧師。
一個手無寸鐵的牧師,保護一羣小孩兒不受毒梟侵染的牧師,卻成了他們襲殺的目標。
對方是一個老人,更是一個好人,爲了大愛,拋棄一切,從美利堅來到剛果,跨越國際,只爲了當地可憐的孩子們。
因爲對方的身份是美籍友人,而且牽扯着美利堅大使館。毒梟不敢妄動,所以花了大價錢,請僱傭兵動手。
秦天沒有辦法對他下手。
最終,秦天把自己掙的錢,給了該軍團,跟他們買牧師的命,讓他們不要動手。之後,秦天退出該軍團,同時,趕往當地,告訴牧師,他現在的處境很危險。
然,沒想到,秦天前腳剛到,他之前所在的僱傭軍就來了。
拿了秦天的錢不說,結果還是要殺牧師。
想拿兩份兒錢。
秦天氣急之下,幫助牧師一同抗對那羣僱傭軍,最終秦天在醫院裏呆了半年,而那羣人,全部被他給殺了。
這一戰,秦天在國際傭兵界,一舉成名。
絕大多數人,笑秦天傻,白癡,看不清形勢。
作爲一名僱傭軍,腦袋別在褲腰帶上,指不定什麼時候,就該被別人取走。
誰知道自己還能不能見到明天的太陽?活一天是一天,這麼輕鬆的錢不掙,反而免費幫牧師,差點把自己弄死。
這是蠢到何等地步?
極少數人,欽佩秦天,對他心生好感。諸如屠夫,肥狼,快刀,刺客,扳機,還有陸夕瑤。
躺在醫院的半年裏,秦天想了很多,最終,他決定自己建立一個傭兵團——狼羣。
秦天出院以後,登高一呼,屠夫,肥狼,快刀,刺客,扳機他們來了。
當時,也是這麼個情形。
只不過,屠夫扳機他們氣焰比較張狂一些,反倒是這些境界強大,實力高深莫測的人族翹楚們,很是乖巧溫順。
同樣的一幕,同樣的話,勾起秦天無數的回憶。同時,熱血沸騰,狼羣,絕對不能就這麼垮了,只要自己還有一口氣在,狼羣的道義,就必須傳承下去。
哪怕某一天,自己沒了,狼羣依舊存在,狼羣的道義,充斥着世界每一個角落。
許久,秦天深吸了一口氣,目光中透露着無比的堅定。“屠夫,肥狼,快刀,扳機……護佑我。”
從這一刻起,令魔族聞風喪膽,跌名整個大世界的一支鐵血隊伍,重現昔日輝煌。
它的名字——狼羣。
“狗走天邊喫屎,狼行千裏喫肉!”
“狼是狡猾,機智,勇敢的動物。一匹狼,還會懼怕雄獅猛虎和獵豹。而一羣狼,在一羣狼的眼中,沒有天敵,只有獵物。”
“兩個道義。”
“第一,狼,是賤骨頭,是硬骨頭,永不可馴服。如果你被馴服,那就不是我狼羣的成員,你是一條狗。到那個時候,不用別人,我會親手宰了你。”
“第二,不拋棄,不放棄。如果有一天,我們中的一員,被對方控制住。就算所有的狼,全部死絕,不惜一切代價,也要把我們的人,救回來。”
“要麼同生,要麼共死!”
秦天的聲音,似乎充斥着莫某魔力,令人血脈噴張,熱血沸騰。
這一刻,兩百零七個武者,一同拽緊雙拳,齊聲吶喊。“要麼同生,要麼共死!”
鏗鏘激昂的聲音,在蒼莽的沙漠,傳的極遠。天地共鳴,諸神顫抖!
就連小仙兒也是揮舞着小拳頭,扯着嗓子吶喊。
聲可裂石穿雲。
“狼羣!”
“hoho~~”
“狼羣!”
“hoho~~”
悠揚的狼嚎,傳遍死亡沙漠的每一個角落,聲音如同在宣誓,誓要將這片死亡沙漠徵服。
這是一羣敢於向死亡挑戰的沙漠孤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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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一次,秦天把隊伍交給了小仙兒,他一個人留了下來。隊伍離開前,秦天從須彌戒指中,取出第一次來大世界時,準備的金元寶。
當場,將這些金元寶融化,製作成金光閃閃的士兵牌。之後,又取出數把經過肥狼特製的尼泊爾軍刀,發放給小仙兒,鳩紫銘,羅平,風雲龍四人,一人一把。
肥狼一共特製了七把尼泊爾軍刀,七匹狼,人手一把,狼羣的象徵。
儲中殺了屠夫他們後,便把這些尼泊爾軍刀收集起來。
以爲不凡。
這些尼泊爾軍刀雖不是寶器,卻鋒銳無比,在那樣的爆炸中,都沒有受到半點損傷。
秦天殺了儲中天後,在儲中天的行宮中,找到這些遺物。
這四把軍刀是屠夫,肥狼,扳機和刺客留下來的。
快刀的那把,秦天放在狼窩。
在華夏,經過肥狼特製的尼泊爾軍刀着實不凡,無數僱傭軍開出高價,想買都買不到。
可是在大世界,這尼泊爾軍刀基本沒有用。
比起寶器,靈器,聖器,這玩意兒就是個渣。但是現在,除了風雲龍,小仙兒,羅平和鳩紫銘之外,那些沒有得到尼泊爾軍刀的武者,那叫一個豔羨,口水都快流出來了。
完了風雲龍四人,把玩着尼泊爾軍刀,高興的不得了,那感覺就好像小孩兒添了一件新的玩具一樣,愛不釋手。
把其他人給饞的,一個個眼巴巴瞅着秦天,巴望着秦天也能給他們分一把。
在他們看來,尼泊爾軍刀不單單只是一把軍刀,更是狼羣的象徵,同時,也是秦天的認可。
唯有得到秦天的認可,纔有資格得到它。
“這四把有主,暫借你們,等日後離開死亡沙漠,我再給你們每一個人特製一把。”狼羣在擴建,同時也意味着更多的犧牲,所以,秦天有了一個念想,打算給他們安置一個家。
讓所有狼羣的成員,在死後,也能夠重聚一窩,一羣。將來到了地下,敢於跟陰兵叫囂。
於是,千萬年後,在大世界中州,有一處奇特的風景,熱度絲毫不亞於當初的英雄冢。
就在蛟城的廢墟上,狼羣后人重建了一座高達千丈的雕塑。
秦天的銅像,名爲狼巢。
在這座狼巢上,插滿了金光閃閃的尼泊爾軍刀,一把一把,多達數萬。
陽光下,狼羣英雄冢泛射出萬丈金芒,侵染大地,一片清明。
每年七月十七,狼羣重組的這一天,無數人,都匯聚到狼巢下,祭拜,瞻仰。
七月十七,這一天,是一頁厚厚的歷史篇章,是人魔兩族大戰中,極具歷史性的一天。
因爲這一天,狼羣重組。
這一支鐵血尖兵,註定是魔族的噩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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